篇名:「創意生活產業」的特色、解放與陷阱
作者:許士軍
摘要:近來興起的「創意生活產業」,「創意」與「生活產業」兼具,是將生活和產業二者結合的嶄新產業概念,其已跳脫傳統產業三級分類的概念,給予人們無限的想像和發展空間。
※ 六個特色:創意生活產業分類如下:健康、旅遊、休閒、居住、學習、社交。
其特色有:
一、創意生活產業自顧客立場出發。
二、創意生活產業所著眼的,所直接針對的,就是生活本身這一種目的。
三、創意生活產業真正的意義和價值,乃是在於超脫於物質之外的文化意涵。
四、創意生活產業本身代表一種整體,與傳統產業之具工具性的分類不同。
五、創意生活產業重視的是未必和成本有關的價值。其競爭力在於其創意內涵,
是無法自成本層次上進行比較的。
六、創意生活產業所追求的是「感質」(qualia),是一種「心理感動」與「心弦
受到撥弄的喜悅」,與傳統產業所追求可衡量及偏重於技術性質的品質
(quality),有其差異在。
※ 創意生活產業與傳統產業,自整體觀念做比較,有四種「解放」:規模、形體、供需分立、懷舊與科技兼俱。
一、創意生活產業脫離物質生產,價值主要來自創意和生活,它的經營方式可大可小,無所謂「規模經濟」的問題。
二、生活是整體性和文化性的,它包括有形的物質及無形的價值,二者融為一體,因此無所謂「形體之分」的問題。
三、生活代表一種體驗,這種感覺或滿足必須來自顧客自己的體會,是由供給者和需求者雙方互動中所共同創造的,已消除了「供需分立」的問題。
四、創意生活可結合過去和現在,將歷史和現代科技加以融合,給予顧客一種新奇而又懷舊的滿足,產生極高吸引力。
※兩個「陷阱」:工業化陷阱、商業化陷阱。這個嶄新的、尚未明確界說的產業是如此的不同,我們絕不要將傳統的三級產業分類觀念應用在它們的發展上,這是最困難也是最關鍵的一點。
文章來源:遠見雜誌, 2005年8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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